尊敬的罗伯特·威尔逊先生,尊敬的此次论坛主办方中国舞台美术学会,诸位同仁,诸位朋友,早上好!首先非常荣幸能在如此高规格,换句话说,如此高大上的专业论坛受邀发言,既高兴又惶惶不安。高兴是看到罗伯特·威尔逊先生以自己长期的舞台实践,独特地展示了舞台灯光与空间,与表演,与戏剧的密切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套别具风格带有强烈形式感的演出样式,出于专业本能,我对这部分尤为关注并激发出兴趣,确实是受益匪浅,这是高兴的一面。惶惶不安,是指论坛主题是“戏剧舞台的意象,元素与方法”,在最初接到邀请就这一主题发言时,内心着实紧张,光这题目就三天没有背下来,这不仅仅是才疏学浅的紧张,而是此题目平时并不在我专业范围考虑之中。换句话说,这像是给罗伯特·威尔逊先生量身打造的,或起码是王晓鹰导演要考虑的。在此我只是以灯光设计师的角度来谈谈此次罗伯特·威尔逊先生的讲座,以及以前接触到他的一些介绍及资料给我带来的一些思考与启示。



灯光与空间的关系 灯光与空间的关系。昨天(5月24日),在提问环节中再次提到:“无灯光则无空间,无空间则无戏剧”,罗伯特先生把灯光看做最重要的元素,而“听”和“看”直接取决于这一元素的把握与运用。我感兴趣的是过去我们往往只重视舞台上的视觉表现,很少注重光与声音的关系,其实在戏剧舞台上光的指向性与引导作用是与听觉密切关联的。在我自己的创作中就有此实例,在漆黑一片的舞台上,如演员台词发声出现,观众由于得不到光线的指引反而听力与注意力无法集中,他没有一个可欣赏的焦点,听力也会随之下降,由此失去了空间感与距离感,在这里光线的作用就不仅仅是为了演员的表演,是空间的指定座标,同时也是声源表现的需要,空间建成的需要。

在灯光与空间的关系上,我更感兴趣的是,我们过去经常提到的灯光创造空间,而罗伯特·威尔逊提出的是“无灯光则无空间”,这两者有区别吗?在我个人的创作经历中,我是倾向罗伯特·威尔逊先生的,在我的经验及理解里,舞台灯光只能是如何表现空间,如何转换空间,舞台空间是个物理概念,实体概念。在这有限的空间内你可以创造无限空间的幻觉,但你并不能真正去无中生有去造个空间,这个貌似的理论上的差异概念在我们实际的舞台创作中重要吗?起码在我自己的实践上是极其重要,只有认识到创作是在有限制的条件下进行,是在规定及设置好的物理空间内创作,才能激发你的艺术想象力。也就是说想象力,创造力是在特定的时空内进行,而非天马行空。表面上看这是个悖论,而恰恰是在这一点上方显舞台艺术的美学魅力。这种认识有助于纠正并减少我们永远觉得舞台不够大,不够深,不够宽,器材不够多的焦虑。这也是罗伯特·威尔逊先生给予我的重要思考之一。

说到专业与空间的关系,还有一层意思想表达,也是罗伯特·威尔逊先生的舞台实践给予我的相关思考:即灯光要表现空间,首先应有“要表现空间的空间”,听着像是绕口令,实际上是想表达空间也好,布景也好,结构也好要想完美体现必须给灯光器材首先留有充足的位置与安装角度。这是由器材的技术性能与指标决定的。任何一样灯具都有它自身最佳的使用角度与范围,这类技术问题如果协调不周,计算有误或因条件所限,受到很大制约就会直接转换为艺术表现的低劣。

天马行空的艺术构思,后面需有强大的技术,可靠的技术手段,必要的操作空间去支持。令人羡慕的是罗伯特·威尔逊先生经常身兼导演、舞美、灯光的多重身份,由此可全局把控,总体协调,自然无此矛盾。而我们的舞台呈现中,往往会出现如下情形:舞美效果图上,风采尽显,光感,空间,质感俱佳,而真正搬到舞台上,会漏洞百出,景杆,灯杆互相打架,捉襟见肘,最后好不容易景、光都装到位了,边檐幕却没杆了。在此,我非常佩服罗伯特·威尔逊先生,正如他昨日所说不是理论家,是经验丰富的实干家,他以自己敏锐,独特的思维与视角去设计空间,更重要的是以全能的身姿能够有系统有方法,有可靠的技术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坚持自己的美学追求。
二罗伯特·威尔逊先生有一套完整的灯光投射系统及美学体系从专业角度看,罗伯特·威尔逊先生有一套完整的灯光投射系统及美学体系,由此对于我们的专业研究有极大的参考与借鉴作用,以在台湾演出的《欧兰朵》为例。

①舞台后部留存极大空间
②天幕色彩的微妙变化
③灯具选择的专业性,聚光,散光
局部人物身上的精确用光与背景,天幕大面积光色变化形成强烈反差,以及天幕上下复杂的灯光变化,色彩过渡特别是色彩衔接部分,颇见功力,这需要非常熟悉灯具,熟悉灯具的散光,集光特点,熟悉灯具的投射距离与出光角的比例关系。熟悉光色的配比关系,这种大面积的背景变化,往往能够带来更直接,更震撼的舞台视觉效果。熟练的运用反射幕,透明纱,使灯光更自由地发挥创造力。这其中舞台后部留了很大空间安装灯箱,灯箱与天幕之间也要留足空间。








          ①人物光与背景光的色彩对比
②人物光的集中与投射方向
③多层布景之间微妙变化
④色彩的单纯与纯净
从上所述:可看出他严谨的视觉构成及完整、独特的布光体系,而这整套体系的目的是为了强调灯光在舞台空间中的主动性、表演性,以此推动变化节奏,转换气氛,最终完成其戏剧性。

此外,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一点,即人物在舞台上尽量避免投下阴影,特别是侧投影子(因侧投或前侧光使阴影愈发明显及拉长),为此需要严格把控演员的位置,走动及调度,以配合灯位,极端的例子就是“欧兰朵”一个人身上三支追光(两手+1头)这种尽量不着痕迹的布光方式需要对灯具器材性能非常熟悉,对不同位置的灯具有极精确的把控能力,不同光比极为微妙的平衡对比,使观众感受不到任何外来光线的干扰与影响。使演员本体似发光体,放射出自身内在的光茫,最大限度地突出演员自身的魅力,突出表演的唯一性。这是追求灯光艺术没有存在感的最大存在。题外话,这时此种意境最怕舞台放烟,由此暴露光源。
此种投光方法以前在日本留学时,日本的一些传统艺术,如能歌舞伎在布光上也强调这一点,不是靠强烈的光色光线对比去表现,而是靠同色系明暗反差去表现。此种表现看似平淡实则费工费力,但效果会有一种独特的美感。重要的是,其中包含着前述的强烈的美学追求。谈到这里,想起国内一些舞台上的呈现,前些日子看到的一台戏曲演出,演员在舞台上也几乎没有影子,乍一看,这是罗伯特·威尔逊再现啊,但再仔细看,是满台光,前后左右全部打开,不分主次,结果影子是消失了,但人物却也是暗淡无光之感,没有对比,不分层次,人物打成扁平,我称之为“手术台无影灯布光法”。这可是乱拳打死老师傅!
三只有花费大量时间做准备,才能在演出中给灯光留下相应的地位 对罗伯特·威尔逊先生这句话,表示由衷地赞叹,“只有花费大量时间做准备,才能在演出中给灯光留下相应的地位”。以我的实践经历理解,这种准备是分两个阶段,一个是进入剧场前期在艺术构思阶段的准备,另一个是进入剧场装台,对光、作cue、合成、彩排阶段的准备,在这两种准备中,尤以后一种为重要。灯光设计80%的部分是现场调试,现场创作,一位导演可以一月两月排戏,一位舞美设计师可以构思三个月,凭什么认为一位灯光设计就可以在剧场1~2天就能完成呢?不会是认为灯光是不太属于艺术范畴的创作吧?这种安排的潜台词好像是:“好吧,东西都反正堆这了,把我们的呈现照个亮吧。”前些日子在一个歌剧院谈一部新戏的创作,演出日程已安排完,两天装台、装景、装灯,第三天彩排,剧目还是欧洲的经典剧作,这种局面,恐怕罗伯特·威尔逊先生来了也无能为力。以台湾的《欧兰朵》为例,一个人的独角戏,装台,对光至彩排一个多月,光3个追光也要练些日子。很多灯光效果只有在台上反复磨合试验才能确定。在座都是有舞台经验的从业者,恐怕都深有体会。当然这是极端的例子,但确实说明了一个创作态度,及艺术规律,如果没有大量的准备与调试,灯光只能草草了事,自取其辱。而罗伯特·威尔逊先生作为一名导演,对灯光艺术的创作规律了解如此之深,这确实是本人亲身长期实践之后的切肤感悟。
                                          “意象,元素与方法”说到底是个艺术创作规律,也许因为行当的不同,各自侧重点就不同,可贵的是罗伯特·威尔逊先生以自己强烈,鲜明,独特的艺术风格,始终牢牢掌控了美学追求的方向并以各类行当具有的专业素质,专业精神专业技能去亲自设计操作完成,相比之下最后的感受就是他的演出是精致有序的艺术品,而我们当前大部分的演出还是处于一种粗燥无序的阶段。你可以喜欢也可以不喜欢他的最终呈现,但是他的这种精神与素养,值得我深深地尊敬与学习。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