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艺术基金专家严格评审并报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批准,现将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资助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6日至7月2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中心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共146项)
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
(共159项)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共223人)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共151项)
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共99项)
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共18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