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WM档案》
一
当代舞台灯光艺术发展比较快,主要得益于舞台科技的发展。
戏剧艺术是整体的艺术,舞台灯光艺术是它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为戏剧舞台服务的,是在艺术槛内的艺术创造。在舞台上,舞台灯光是最能展示舞台科技的含量和水平。同时在舞台表现中,也是最耀眼的、最灵活的一种创造因素。我们常说舞台灯光是舞台上的“彩笔”,是艺术的“灵魂”正是这个意思。所以,舞台灯光艺术跟灯光科技是密切相关的,是唇齿相依的关系。舞台美术与其他科技门类的合作中,可以说与灯光科技的关系是最“铁”的,最容易被人们所关注。它在舞台上的创造成果,也显得更为突出。
然而,在当前舞台科技整体发展的过程中,常见的现象是被科技牵着鼻子走。我认为艺术创造不应该失去本体的语言,包括灯光艺术的创造。我与企业家也经常交换过意见。你们给舞台创造、提供了很好的艺术创造工具,但必需能够被艺术家吸收、应用。吸收、应用现成的各种各样的科技手段,更促进舞台灯光艺术者坚守自己的创新、自己的理念和自己的美学原则。这样才能证明你们的科技价值。所以,我们与舞台科技的定位,要充分利用科技的力量、科技的因素、科技的手段,来表现、创造、丰富舞台的艺术语言,乃至美学法则。在艺术与技术的两者合作中应该找到我们各自的定位。
灯光艺术是发展中的艺术,将来还会不断地遇到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就像几年前还对“帕尼灯”比较感兴趣,现在则对LED屏幕关注起来了。“喜新厌旧”,在舞台上也是一种规律。我相信随着科技的发展,舞台灯光与科技更密切相结合,我们灯光艺术的表现也会更出色,成为未来舞台艺术中不可或缺的创造因素。
二
这几年科技的大量运用和参加,对于舞台创作面貌的改变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坦率的说,舞台整体上的艺术创作,并不是因为有了科技因素,都能提高得很快。舞台科技的应用,是艺术创作的一种手段和因素,其最终的目的是创造出整体的艺术形象,产生很有魅力的艺术作品。尽管舞台科技进步了,应用也愈来愈频繁,但是在艺术方面是否同样得到长足的提升?我觉得还是有一定的距离。
比如以当代舞台灯光的创作,它有没有自己的艺术定位?我们是否寻找到了它的美学语言?这是触及一个深层次的创作话题。灯光作为一种手段,不能停留在技术层面上,而要进入艺术层面,创造的层面。我们的戏剧美学原则,跟舞台灯光艺术的美学原则是否相匹配?是否找到了美学样式?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如中国戏曲学院等高等艺术院校,是继承、弘扬、构架、建设我们传统舞台艺术的圣地。然而,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是不是对我们传统的艺术做了足够的开掘?我们的灯光艺术是不是找到了传统美学相衔接的空间?无论灯具的进步也好,设备的变革也罢,我认为关键是看艺术效果上,是否能创造出新的戏曲舞美艺术和戏曲灯光艺术,这才是最重要的。
在目前舞台灯光创作中,有一些显得比较浮躁,千篇一律的现象也很普遍。如果只看某人某一出戏,还看不出问题,但一旦多看几出他的作品,手法就显得很雷同,形成一种概念代化的套路。这里,灯光艺术利用科技手段,如何迈上更高的艺术创作的台阶,深化美学的样式探讨,寻找自己的表现的语言,正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
三
舞台灯光教学和人才培养。也是一件值得关注的事。我认为,灯光艺术教育必须有自己的教学定位。著名灯光专家金长烈教授曾作过很好的表述。我们现在的人才培养虽然不断的进步,从数量上,质量上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我觉得人才培养有一些误区,主要是培养的方向不明确,有点盲目性,导致我们的教育资源,存在一定的浪费现象。这个问题的解决,涉及到各种因素,也包括科技方面的投入与推动。定位准确后,将有利于人才培养,也有利于舞台科技的发展。
人才的培养有看得见的“指标”,如你是学什么专业,学几年的,是大专、本科还是硕士?你应具什么样的学位,可以参加管理,或可积极参与设计,这可以硬性衡量的。但是,有一些人才培养是软性的,看不到的,比如人才的素质问题。这是个共性的问题,在我们教育中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有一种普遍的现象,人才的培养方向与社会需求,与教育当局的教育方针有所抵触。但是有一些问题可以进一步协调的。从灯光教学角度来说,还是经常说的老话,既然是高等教育,需要理论的功底,但又不能放弃实践的锻炼。这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没有身体力行,动脑又动手,光是“纸上谈兵”是不行的。这将有利于我们人才的培养利用,将有利于我们艺术教育的发展。
总之,舞台灯光与舞台技术,互相依存,携手发展,有着开阔的空间,能够应对未来舞台的挑战,必将使舞台灯光艺术迈上一个更高的艺术创造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