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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资助







近年来,数字技术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赋能演艺行业转型升级,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舞台艺术的创作理念、创作方式、舞台呈现、作品思想内涵与艺术审美因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正在发生改变。舞台艺术的传播也由传统线下演出发展为线下演出与线上演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以及相互转化的新传播体系。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发展的这些新趋势和新变化需要文艺评论的及时跟进。

项目立足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发展行业前沿,追踪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发展新趋势,搭建舞台艺术创作与理论、评论交流平台,旨在培养具有科技与艺术融合知识与视野的开放型、复合型、创新型青年舞台艺术评论人才。通过理论讲授、方法训练和实践演练,推动青年学员们有效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评论实践能力,以新的思维和视野对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开展专业评论。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本项目由山东省艺术研究院联合山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共同实施。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前身是1953年8月由山东省文化事业管理局成立的山东省戏曲工作组,目前是山东省唯一集艺术研究、艺术创作、艺术评论、非遗保护、期刊出版、艺术档案管理为一体的专业机构,是文化和旅游部首批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建设试点单位(重点研究方向为数字化时代文化艺术新业态研究及其治理)、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研究方向为文化艺术数字化治理)。山东省艺术研究院拥有大批在国内戏剧理论和创作领域中颇有影响的知名专家,先后主持和参与创作了《李二嫂改嫁》《墙头记》《姊妹易嫁》《孙安动本》《奇袭白虎团》《红云岗》《两狼山》《红嫂》《三定桩》等经典剧目,荣获国家文华大奖、文华新剧目奖和国家十大舞台精品奖。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艺术学重大项目“科技赋能艺术生产与演出、演播研究”、国家社科艺术学重点项目“演艺行业数字化转型协同演进研究”、文化和旅游部重大课题委托项目“数字化对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及应对举措研究”等多个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在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方面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培训总时长共90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学员需全部脱产学习。具体安排为:

2024年7月16日举行开班仪式;

2024年7月17日--8月15日在山东省艺术研究院进行集中培训,共30天(期间穿插调研、观摩、沙龙);

2024年8月16日--10月13日,学员返回生源地,在线远程指导,根据学习情况完成个人评论文章撰写任务。

(二)项目实施地点

理论授课地点:山东省艺术研究院

第二课堂考察观摩地点:北京、济南(国家话剧院、国家大剧院台湖舞美中心、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北京保利剧院、山东省会大剧院、山东省直院团等舞台与科技融合实践与探索)

(三)培训人数

30人

(四)课程设置

课程体系融合了理论授课、观摩考察、评论研讨、前沿沙龙、名师指导等方式。课程设置分为“文艺政策与文艺评论理论”“文化和舞台艺术数字化前沿”“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评论写作”三大主题模块,从政策、理论、技术、方法等层面全方位、系统性地进行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评论方面的知识讲授与实践指导。主要课程包括但不限于: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思想解读》《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顶层架构与关键环节》《文化与科技融合历程与发展战略》《数字技术与数字时代的文化发展》《戏剧评论的维度和态度》《网络时代的戏剧评论与写作》《媒介融合与戏曲评论写作》《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的辩证关系》《时代科技与舞台艺术融合的当代表达》《传统文化与现代审美在戏剧中的碰撞》《舞台表演技术创新趋势》《融合与再生——数字技术在戏剧舞台上的应用与发展》《艺术想像力与技术创造力》《新媒体演艺创作与实践》《面向数字化时代的舞台空间》《数字表演与仿真技术》《数字技术助力文旅演艺创造与创新》《科技赋能大型舞台演艺项目》《数字技术与舞台机械》《数智时代舞台技术管理》《线上演播观察与思考》《演艺数字化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推动演艺数字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思考》等等。

(五)主要师资(按姓氏笔画)

马荣国

国家大剧院影视节目制作部部长


边文彤

中央戏剧学院舞台美术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


任冬生

北京舞蹈学院舞台美术系主任

国家一级舞美设计


刘志新

上海戏剧学院教授

原创意学院院长


刘建臻

广州大剧院舞台技术总监

剧院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孙  亮

中央戏剧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实验剧团团长

中国戏剧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


杨  琨

山东省戏剧创作室原主任

山东省戏剧创作室国家一级导演


李志雄

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总监


吴正平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演艺技术总监

  

宋宝珍

中国艺术研究院话剧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二级)

博士生导师

学位委员会委员


宋洋洋

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经济学博士


宋震

中央戏剧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

数字戏剧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

智能戏剧艺术空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


陈鹏

原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

山东省戏剧家协会名誉主席

山东文史馆员

编剧

戏曲评论家


张宜春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数字艺术部主任

演艺装备系统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张振鹏

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林凡军

山东省艺术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人文天下》主编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


范玉刚

山东大学文艺美学中心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山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


姚  睿

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

北京保利票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建新

中国戏曲学院教授

《戏曲艺术》编辑部主任、编审


高广健

国家一级舞台美术设计师

国家大剧院原舞美总监

香港演艺学院荣誉院士


高书生

曾任中央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财政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现任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文化大数据产业委员会副主任


曹  林

上海戏剧学院教授

中国舞台美术学会会长

国际舞台美术组织OISTAT中国中心秘书长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

  

庹祖海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副所长兼演艺装备系统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北京网络文化协会会长


韩  生

上海戏剧学院教授

数字演艺集成创新-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原主任

香港演艺学院荣誉院士


赓续华

《中国戏剧》杂志社原主编

中国戏曲学会常务副会长


谢柏梁

中国戏曲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六) 培训成果展示

将学员撰写的舞台艺术数字化剧目、项目或热点现象相关评论文章,与培训期间学员的百字短评一起汇集成册,编辑出版《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评论集》。






01

成绩考核


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出勤占30%;课堂表现占30%;结业作业占30%;综合评定考核占1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02

学员管理


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按照《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培训管理规定》执行。集中培训期间,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培训学习无关的其他问题,责任由学员自行承担。

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规章制度的;

2.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他不当言论的;

3.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5.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6.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7.中期或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8.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项目主体可做退学处理,如培训进度未超过总集中培训时长的五分之一,项目主体可从未录取学员中按次序补录。






本培训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招生,择优录取学员30名。招生范围为全国艺术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文艺院团、文艺媒体等从事舞台艺术理论与批评的青年评论人才,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所录取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善于学习和创新; 

2.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满足以下一条即可):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3)取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相关行业工作满5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3.学员须获得所在单位批准和支持,以保证培训期间正常出勤;






(一)报名时间

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24: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在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山东艺研院”发布。请申请者下载招生简章附件相关报名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报名流程: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录取通知→报到入学。
    

需提交材料:
    1.“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青年评论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见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文件格式为PDF文件。

2.相关个人资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个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G;

(3)本人未公开发表的能够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舞台艺术评论文章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国家艺术基金报名文章-姓名-工作单位”;

(4)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作品入选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5)其它能够体现本人评论水平与能力的材料。

3.提交方式:

(1)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报名,请对照要求认真准备。请使用正式扫描件,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shandongyiyanyuan@126.com,邮件名称及压缩包请命名为“国家艺术基金报名材料+所在城市+姓名”

(2)正式录取人员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用于备案,请于培训报到时现场递交。

(三)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遴选,择优录取。录取结果经国家艺术基金审核后将公布于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山东艺研院”。同时将以电话、邮件通知录取人员。未入选学员不再另行通知。
    2.录取时间:2024年7月初
    3.请报名学员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收到录取通知后请以邮件方式回复“学员xxx确认收到《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青年评论人才培训》录取通知并将准时报到参训”,7天内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国家艺术基金《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见附件2)。

(二)联系人   

夏老师:13426169531   

赵老师:13065029655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

shandongyiyanyuan@126.com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按山东省艺术研究院有关管理条例执行。同时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3.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山东艺研院”,以便查收重要讯息。

4.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主体山东省艺术研究院所有。



附件1:“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青年评论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docx

附件2:《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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